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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桌球算分或籃球鬥牛時,
大部分的人會決定讓贏的人繼續留著,
換下輸的那一隊,也因此導致贏的人練習量是最大的效果,
所以贏的愈多就會愈強,
如果這世界什麼事情都一定要比賽才能練習到的話,
那麼第一個贏的那個人,絕對不可能被後面的人追上,
除非後面有天才,但......天才實在是萬中選ㄧ阿!
也就因為這樣,
而且資源量又都是一定的,
所以富者愈富,貧者愈貧,
如果資源能夠像技能一樣無所限制就好了,
那麼就算領先的那個人一直領先,後面的人也還是會進步,
不像資源,只要有人拿的愈多,其他人分的就愈少。
是不是應該改成敗者的機會要比較多呢?
其實許多政府都在做了,
像某些行業只開放給殘疾人事,少數民族考試會加分等,
但還是沒辦法達到人人滿意的境界。
如果可以,
宗教、法律、制度、輿論、風俗習慣等都應完全消滅,
全部搞亂重整,推翻一切模式,
沒有對錯的定義之後,
才有真正的公平吧!
都沒有定義的話,
也不需要公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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