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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問我怎麼解釋迷戀這兩個字,於是我構思了下面的情境:

遠遠的觀察著,發現了些什麼,不該出現的妒火出現,比最傻的傻子還要卑微,到底要做些什麼事情才會更開心一點呢?沒有想念的時候是否有比較開心,其實自己也分不太出來,有一搭沒一搭的對話,其實我實在也不太知道說些什麼可以讓你比較開心不憂鬱,不過不知不覺,不管遠離還是靠近,知道那份愛不在這裡,感覺自己已經到了憂鬱的盡頭,明明應該安慰別人給別人勇氣的,自己卻變成最重傷的一個⋯

我希望你幸福快樂,如果可以用我的悲傷換到你的開心,我願意悲傷ㄧ輩子⋯⋯

這樣大概就是迷戀了吧⋯⋯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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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死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