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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愛只分為1. 2.不愛,而沒有程度之分,一對瀕臨分手的伴侶大概有以下幾種排列組合:


1. 一方不愛,一方愛,不愛方提出分離,愛方答應,就是因為愛且尊重所以配合對方的要求,愛方若不答應,表示是自私的想佔有而完全不想理會對方的感受。 所以愛方若不答應,那便是一種強迫其實根本就不愛。


2.兩方都愛,任何一方提出分離,大概都是為了某種現實面無法配合,例如事業或距離,而因為都愛,分離是因為愛,不答應分離也是因為愛,沒有對錯好壞之分,只是緣份。


3.兩方都不愛,任何一方提出分離,若有不答應的苦惱存在,大概都是因為某種現實面必須配合,例如孩子或經濟,不愛方不答應分離也很正常,反正不愛所以本來就不需要理會對方感受,對方愈痛苦,不愛方就愈開心。


4.愛的一方發現對方不愛了,愛方提出分離,基本上就是為了愛以及尊重,不過不愛方不答應分離也很正常,因為不愛所以想看對方痛苦,反而如果快速答應了,就變成愛對方了。


5.愛的一方「以為」對方不愛了,愛方提出分離,但是由於對方其實還是愛對方的,所以其實兩方都是愛方,就會回到了「2」的部分,一切都只是緣分,沒有對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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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不要強迫對方做任何事情,強迫「愛方」分離,或是強迫「不愛方」留下,都不是愛的表現。


不過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對方的「愛」是真是假,也不會知道對方的「不愛」是真是假,要怎樣才能夠確保自己不是「強迫」別人其實很難。


對方假裝不愛,你提了分離,就是強迫對方不愛?


對方假裝很愛,你拒絕了分離,就是強迫對方愛?


不管對方提出什麼要求,都一律答應,然後自己不提出任何分離或是不分離,大概就沒有什麼強迫別人的問題了,不過可能只剩下自己一直被強迫,除非自己永遠都是「不愛方」,「愛方」不會強迫你做任何事,「不愛方」強迫你做任何事但是因為你也是「不愛方」所以你也完全不用管他也可以強迫他做任何事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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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會不會強迫我們做任何事?

我們強迫神做事祂會理我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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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你們不要在情緒中打架就是了,在情緒中打架的時候如果不小心殺了人,是會愧疚一輩子的,除非你本來就下定決心要傷害他或殺死他,那又是另一種心態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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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的狀態是,我確定我愛妳,所以我是「愛方」,而妳強迫和我分離,若實際上妳是「愛方」,做出強迫分離的行為,就屬於選項「2」,不管答應分離或是不答應分離,都不會違背自己的心,一切都只是緣份,而我有無限的耐心可以等待;若妳是「不愛方」就屬於選項「1」,如果我不答應分離那麼就違背了自己愛妳的心。


相愛的話,不管選擇分離或是不分離,兩個人都不會違背自己的心,這樣好幸福! 但是因為我們永遠梅辦法確認對方的心意,只能知道自己的,變成只要有人提出分離,另一方只有答應才能夠百分百確定自己是維持在「愛方」的狀態。


不過一定要讓自己是「愛方」嗎?是不是因為「不愛方」總是會有一種「壞人」的感覺,所以沒人想當?


我其實早就確認了妳的心意,雖然沒辦法提出任何證據,所以姑且當作是一種「堅定的幻想」吧!不管怎樣? 未來我們會在一起走很長很長的一段路,我會緊緊牽著妳的手,不讓妳迷失方向,並且讓妳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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