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有聊到一個很重點的思考,

如果你喜歡一個人,你為他做了很多事,目的單純嗎? 可分為以下兩點:

1.因為你希望他也喜歡你所以才這麼做,你是不是有什麼其他的期望?

2.因為你覺得他的確有這些需要所以你才這麼做,純粹希望他身體健康開心快樂。

當所有人都在情境裡面的時候,確實很難從表面去界定,這個時候能依靠的只有"信任"

例如我確實很喜歡你,但是我不會因為喜歡你而特別多做一些你不需要的事情,而且你不需要的事情我多做那不是反而惹你的討厭,不過有些事情是你需要做但是你不喜歡做的,為了你未來長遠的健康快樂,就算惹你討厭,我也還是會想辦法在你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做完,即使冒著要被你討厭的風險,但是如果你表示不喜歡無法接受,當然還是就會停止。

兩個方面來看,我做的事情都一摸一樣,界線分為 1.你知道我喜歡你之前  2.你知道我喜歡你之後 ,

在1.的時候我做的所有事情你都可以欣然接受,沒什麼特別,自然正常愉快相處,麻吉一場開開心心,

但是在2.的時候,你不自主地認為做的這些事情都是因為我喜歡你所以才多做的,結果導致心理有結,覺得要保持距離,明明沒有嫌也要特別避嫌......

所以如果很喜歡一個人,但是的確沒有私心,覺得維持自然開心相處的好朋友關係就最幸福了,希望一直熱血走下去到一百歲,那千萬千萬一定要更仔細觀察並且反覆思考對方的感受,什麼時候對方覺得多了,請一定要自己更提早剎車甚至緊急後退,不要把關係拉近到對方覺得已經超越了底線而不自知,最後連陌生人都當不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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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沒有喜歡你的話,幹嘛跟你當朋友,你會跟討厭的人做朋友嗎?

為什麼一定要猜來猜去的有夠累,想說什麼就好好說出來不好嗎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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